Abstract
由於世界局勢與環境的快速變遷,公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亦需不斷地變革與精進,才 能確保組織的生存與發展。如何設計、創置一個良好的組織,讓所有成員在其中接受激勵 ,並使組織間有良好的溝通,讓彼此間的衝突降至最小,而能以最佳及最經濟的方式快速 達到企業預定的目標,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相當重要的課題。 責任中心制度是一套分權精神配合目標管理的管理制度,其主要精神係將企業內各單 位劃分為不同性質之責任中心,授予各責任中心主管適當之權限與相對之責任。在責任中 心制度下,每位責任中心都訂有責任預算目標,然後定期將各責任中心的實際績效與其責 任目標相比較,做為考核或獎勵各責任中心之依據。 組織的目標,就是組織所期望遠成的成果,亦是組織成員努力的指標。『組織設計』 為達成組織目標的一種「手段」或「工具」,其過程是經由機能性的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Rs),映至物質性領域的設計參數(Design Parameters; DPs),來滿足其 需求。但這映至的過程並不是唯一的,因為可能找到多組的DPs都能滿足其FRs。換句話說 ,實際設計的結果,可能出現許多可採行的設計,此時就可利用組織設計原理所提供的原 則,在一些比較基礎上,來篩選出一個較好的設計。 本研究之目的,係以設計原理的角度探討國防科技研製單位的品質管理組織架構,並 設計出符合責任中心制度權責劃分明確,並能發揮整體品質管理工作最大效益,且能落實 品質管理績效考核之理想的國防科技研製單位品質管理組織架構,期能提供我國國防科技 研製單位品質管理工作變革與精進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