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整合與不整合對雙邊獨占市場的研究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今本論文擬以談判賽局來看此一問題,即利用談判來解出雙邊獨占者的利潤,以藉此討論整合此行動的可能性。在談判的過程中,本論文發現訊息結構對最終的均衡狀況占舉足輕重的影響,以下摘述本文結論:一、以談判賽局來解雙邊獨占市場的均衡價格,當談判程度如本文所定義,由獨賣者先提案的均衡價格為:[1/(δ)](AR-AC)+AC。二、在訊息結構完全下,整合下的談判與不事例下的談判,兩者的最后均衡結果相同。均衡結果與誰先提議有關,但與談判項目多寡無關,因此時不必有傳訊的動作。三、在訊息結構不完全下,整合下的談判與不整合下的談判因談判項目多寡不同,所以傳訊管道就不相同,故最終均衡狀況亦不相同。(i) 就效率而言:整合下的中間財交易量必達經營效率,因中間財的生產只由獨買者一人決定。在不整合下,中間財的生產由雙方議定。當X 此談判項目的傳訊作用無效時,中間財的生產有可能產生不具經濟效率的情形。(ii)就交易時間的拖延而言:不整合時的時間拖延是比整合時的時間拖延為少,并且若X 是有效的傳訊管道時,則交易立刻進行不會拖延。(iii) 就各別偏好而言:獨買者與低收益者的獨賣者偏好不整合的情況,但高收益的獨買者偏好整合的情況。最后因談判的方式不同,均衡結論就有所差異,故有進行利潤談前雙方會先進行整合或不整合的談判,如此才能獲得更完美的雙邊獨占均衡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