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文以教育和法律的角度討論唐代婦女的角色。全文主要分成三部份:一分析唐代婦女教科書《女孝經》、《女論語》的內容。此部份分析《女孝經》、《女論語》的內容,及二書和社會的關係,並以此二書和唐代官學、童蒙教科書相比較。進而得知唐代女子教科書《女孝經》、《女論語》的本質是以道德訓誡為主。二以《女孝經》、《女論語》做女兒、妻子、母親角色的期望,分析唐代婦女的角色。不過受史料的限制,文中所分析的對象以上層社會婦女為主。三文中主要以法律的角度分析做女兒、妻子、母親三個角色在法律上的地位。由上列三點的分析,得知唐代婦女雖因時間、階級不同,在角色的扮演上可能和社會期許有所差別。基本上,唐人對於婦女角色的期望仍以男尊女卑為主。本文所引用的史料文獻分成史料、近人著作、論文三部份,其中亦包括日文的著作。至於詳細目錄可參考文後所附的參考書籍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