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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婦女的守節與再嫁-以律令為主的討論
Thesis

元朝婦女的守節與再嫁-以律令為主的討論

鄭桂瑩
Masters, 國立清華大學, 歷史研究所
1994

Abstract

元朝 婦女 守節 再嫁 Yuan Women Chastity Remarriage
在中國婦女史的研究中,貞節觀念一直是頗受重視的問題。所以選擇元朝 婦女守節與再嫁作為論文題目,原因有二:第一,近來宋代為貞節觀念由 弱轉強的傳統說法受到挑戰,使我對宋代之後的元朝貞節觀念產生興趣。 第二,一般認為元朝的建立者蒙古人沒有強烈的貞節觀念,果真如此,元 朝的蒙古人是否影響了漢人社會原有的貞節觀念;或者是漢人的貞節觀念 影響了元朝社會下包括蒙古人在內的其他民族。簡言之,本文藉討論元朝 婦女的守節與再嫁問題,探討元代貞節觀念的強弱變化。從漢代到元代的 正史〈列女傳〉顯示,宋元以前社會對婦德的要求一直是多元的,並非專 指一操–貞節。金、宋以後貞節已成為婦女的主要美德,元朝也是如此。 蒙漢貞節觀念的不同與再嫁婦引發的諸多問題,促使蒙元政府對漢人寡婦 再嫁的普遍現象有所改革。元朝政府明確規定寡婦可以依序選擇被收繼、 守節、再嫁,制定種種不利再嫁的政策,實施優遇節烈婦女的政策,在在 促使元朝社會節烈觀念轉趨強化。中國傳統女學教育的教化作用與寡婦對 於夫產的管理權和享用權,也促使元朝婦女節烈事蹟激增。元朝初期是個 貞節觀念比較薄弱的時代,中期以後逐漸強化,到了元代末期已達相當強 烈的地步。「婦之守貞,猶人子之當孝,人臣之當忠。」,「父死國,母 死夫,妾與女,從父者也,皆當死。」這類觀念已深植人心。所以過去學 者不論是主張終元之世元人節烈觀念始終薄弱者,或者是主張有元一代貞 節觀念都很強烈者,都只說對了一半。元朝應是中國歷史上婦女節烈觀念 由弱轉強的關鍵時代。元朝政府對「節婦」資格的明確化,對旌表「烈女 」的制度化,對再嫁婦財產權的規範,開啟明清時代嚴格要求婦女保守貞 節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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