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在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結構下,先進國家之高科技產業正全面提昇以智慧財產之相關銷售為基礎的技術交易模式比重,我國製造廠商在逐漸壯大的同時,不斷受到高額權利金的壓抑,甚至長期遭到不合理之待遇。實際上在科技快速變遷的近代,各文明國家十分關切專利權過度擴張或濫用以及所牽涉之反壟斷問題,本文有鑒於我國在CD-R 產業在與專利權利人對抗過程中,累積許多值得探討的經驗,乃試圖以美國法制為基礎,就其中專利權與反壟斷間的問題加以探討。在文章架構上,第二章先對專利權、產業標準與聯合授權作概略性介紹,就與本論文相關的部份,作重點式的說明,並提出個人見解;第三章介紹聯合授權所涉反壟斷法議題,其中第二節對專利濫用原則有詳實的論述,並援引眾多案例,說明目前該原則在實務上之運用情況,算是本章之重要部分;第四章則是對本聯合授權案進行經濟分析,本文認為基於英美財產法中之勞動財產理論,爭議財產權實應歸屬於生產廠商;第五章承襲第四章,對本案作法適用之分析,本文認為雖然我國廠商已在專利濫用原則的運用上獲得勝利,但實應進一步提出反壟斷法訴訟以及提出強制授權;最後的結論本文認為技術落後國家在引進先進國家技術的同時,專利權人為極大化其技術與利益之優勢,被授權廠商面臨專利濫用乃無可避免之問題,因此短期而言,唯有了解各國之反壟斷法制以作為因應之道,並藉此形成有利於談判之契機,但中長期而言,須強化國內法制環境並提升自有技術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