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文首先對隘制與屯制進行歷史性的回顧,得知此二種制度並非清廷為統治臺灣而草創的,反倒是一套延續自中國封建帝國對邊陲社會少數民族的統治政策;而從清廷官員對臺民番政策的想法,也了解多是採借中國邊疆政策的成功經驗。在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因應林爽文事件的刺激而宣佈「屯番」制以後,官方賦予隘、屯制為一套民番統治與軍事治安防衛上的意義,官方力量欲藉此往民番邊界推進。然而,這其實是清廷對邊陲地區土地開墾的一種權宜之計,將地方治安交由隘與屯丁來負責,其口糧薪餉也幾乎交由地方墾戶首來管理,形成帝國—亞官僚體系—人民三者間的緊密互動。這一邊區的開墾模式,雖然造成隘、屯的防守界線隨拓墾的步伐而不斷更動,然如此不穩定的生活,卻也因界外土地充滿無限「生機」與「商機」,仍然吸納大量人口前來,使得北臺的墾殖事業非倚賴隘制而不可行。 本文在時間上則特別強調清末劉銘傳「開山撫番」政策對隘制所產生的影響,並藉此進一步認識隘丁在職業身分上的轉變。由於金廣福不僅是一個土地拓墾組織,更是一個地方軍事治安體系。所以透過北埔姜家對光緒十二年(1886)裁隘政策的反應,除可突顯官府與地方在界外經濟利益上的衝突逐漸激化外;同時,更可藉由金廣福動員隘丁的真實案例,了解一旦隘丁變為隘勇後,對舊有隘墾社會的影響。 而無論歷經多少制度層面的調整,對地方社會來說,隘丁、隘勇都是實際負責出守防番的武力,所以討論民番政策時,自然無法忽略此職業特質究竟會使他們如何過生活的問題。本文則運用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結合相關歷史文獻,以隘丁(隘勇)的真實生存狀況來印證制度,進一步建構十九世紀末北臺隘制下隘墾社會的真實圖像。關鍵字:金廣福墾隘、北埔、隘丁、隘勇、日治時期戶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