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論文以Bowman & Iverson(1998)的研究架構,檢驗民國75年至83年台灣股市週資料,是否如國內先前研究結果,否定過度反應現象,甚至進一步驗證台灣股市短期存在反應不足現象。另外,亦就漲跌幅限制、低價格股票性質等因素以及股價變動幅度的後續效果加以探討。本論文主要研究結果為一、短期反應不足現象檢驗台灣股市短期間(週)存在「反應不足」現象。輸家組合的反應不足現象較贏家組合嚴重。二、漲跌幅限制影響實證不管觸及漲跌幅限制或是未觸及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皆呈現反應不足現象。漲跌幅限制不能做為短期台灣股市反應不足現象的解釋。三、低價格股票影響非低價股股價不論上漲或下跌,均呈現反應不足現象。而低價格股票受事件影響而上漲時,仍然呈現反應不足現象;唯其受事件影響而下跌時,反應不足現象就不顯著。四、變動幅度大小後續效果贏家組合與輸家組合總體上呈現反應不足現象,但是並沒有如先前預期:股價變動愈小,下一週股價往同方向修正的異常報酬愈大情形。呈現股價變動幅度對「反應不足」現象的不對稱性。五、總結本文證實國內先前否定「過度反應」文獻結論,進一步指出台灣股市短期(週)呈現顯著的「反應不足」現象。此現象不能完全由漲跌幅限制來解釋;也未能由低價格股票性質加以否定。同時,由漲跌幅大小後續效果發現,股價變動幅度對「反應不足」現象具有不對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