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台灣製造業長久以來優異的表現,讓台灣在對外貿易上有著令人驚奇的成 果,中小型企業更是功不可沒。而中小企業的生產方式上,由於其資金較 少、管理度不足、技術專業不易普及,為了追求其生產上的效率,提高利 潤,所以得求助於外包生產來得到所需零件和小組件。但是外包並非只有 採買的工作而已,應有一套完好制度以供管理,因此協力廠商管理便顯現 出其重要地位。以往中心工廠對協力廠商的管理項目不外乎是要求品質穩 定、交貨期準確、價格合理、配合度高等。管理方式則是常僅透過金錢或 期票給付方法來達到中心工廠的要求。雖然現今管理的方式有許多種型態 ,但是此些方式的使用對象多利於形式上較佔優勢的中心工廠,並不一定 對所有協力廠商都有利,所以本研究希望利用現有的資料,將中心工廠對 協力廠商的管理制度從以往的強勢管理方式漸漸的轉成由中心工廠與協力 廠商共同努力合作的型態。本研究為了改變整個管理制度,故針對所有協 力廠商交貨可能造成交貨延遲的各問題點作改善的制度,成為交貨期延遲 的管理制度。並配合有原因解決對策,期使中心工廠與協力廠商能加強改 善的動機,並不斷的執行持續改善的腳步。而為求交貨期的準確化得利用 跟催活動的合理化、購置時間的合理化、增進中心工廠與協力廠商的關係 ,及落實協力廠商評鑑方式等四要項的加強與改善。所以本研究改進的協 力廠商管理制度是希望從前面四要項的改善,解決交貨期延遲的原因,進 而使雙方共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