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資訊電子產品的快速研發導致產品的生命週期循環加快,加速資訊產品汰舊換新的時程,使得資訊產品的報廢量亦快速增加。有鑑於廢資訊物品內含有害物質及可回收再利用的成份,我國於民國87年開始從事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工作。從開始回收清除處理工作以來,整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累積了相當龐大的盈餘,探討其成因,除了剛開始實施時回收體系不暢通、報廢量推估有偏誤外,其費率公式之訂定著實存在著許多問題。因此,本文將參考歷年來費率公式的優缺點,建立適當的經濟模型。首先,同時考量繳費業者及回收處理業者的決策行為,並加入繳費業者可能的不實申報行為,以次佳訂價法求解最適費率及補貼率公式,並藉由費率及補貼率公式從事比較靜態分析及模擬分析,了解各變數對費率及補貼率的影響,以作為主管機關訂定回收清除處理費時的參考。本文提出並證明繳費業者在追求利潤極大的目的下,匿報產量行為是無可避免的,且邊際環境損害成本的大小為影響費率的主要因素,因此,合理的費率公式除了選擇適當的訂價方法外,亦須對業者的決策行為模式與成本的衡量作充份的考量,才能訂定出合理的費率公式,使整個回收清除處理體系順利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