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我的論文,重點在說明Sigmund Freud關於雙人之間互動交流的想像。我 以「延宕的行動」(deferred action )這個Freud使用的術語,來事後( after event)指認人們在現場實踐中,得以溝通成行的機制。論文的第一 部份,主要是引借Levi-Strauss的社會理論觀,和其閱讀精神分析的態度 ﹔作為我處理狼人個案( Wolf man case)的基本立場︰即,L-S談及雙人 間、現場中先存了一個「結構」(structure;symbolic structure),為人 們共享的集體思維(collectivethinking)的形式、法則之範疇﹔而且,相 對於種種偶然生發的事件(event)而言,是無時間性的(nontemporality; timelessness)。然而,由於L-S指出:社會生活並不全然是象徵的(sym- bolic)﹔回到現場,很容易發覺「結構」無法全說社會( the social),即 ,我們的結構、系統有侷限性,故論文第二部份,就直接架設邊界場景, 去試圖說明象徵系統(sym- bolic system)開放可能性的問題。邊界場景 ,是一個遭逢他者(to encounter the other)的場景;是一個無意識籠罩 的場域﹔Freud說,在此處,有一些很難界說的知識待明待開發。其社會觀 ,即直接注視現場上人們相互間的實踐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