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這篇文章從三個對失語症病人進行的實驗探討五項問題。其中三項直接和心理詞彙的結構有關,一項和失語症的分類有關,還有一項關係到我們依據實驗而對心理詞彙做那樣的推論是否可信的問題。實驗一測驗病人對動詞和名詞的說與聽的能力。結果可分三點來說。第一,在說的方面這兩種詞類有明顯的雙向分離的現象,在聽的方面也有單向分離。因此有證據支持詞彙結構要以詞類為組織原則。第二,在說與聽之間,稍弱但是仍然明顯的分離現象也清楚可見。這點或許可用分而為二的兩個詞彙,一為表達詞彙,一為理解詞彙,來解釋。第三,傳統分類上歸入非流利型的病人並沒有如一般預期,表現出名詞優勢。這說明了失語症的分類標準是混雜而不一致的。實驗二測驗複合動詞和複合名詞的表達。具有名詞優勢的病人在含有名詞性詞素較多的複合詞上,並未表現得比較好;同樣地,動詞優勢病人的成績也不受動詞性詞素多寡的影響。而且他們所犯的錯誤和詞素的詞類性質找不到關連。就以詞類為結構的組織原則而言,這個實驗結果不能支持一個以詞素作為表顯單位的心理詞彙層次。實驗三包含量詞的表達與判斷兩項測驗。在任何一項裡,受試者的表現都不因為量詞是具體的或抽象的而有不同。因此,用具體與抽象的程度來解釋名詞和動詞的分離,而不用詞類這個語言系統上的區分來解釋,很可能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