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摘 要春秋戰國之際在齊桓、晉文等霸權取代王權,卿權又陵替公族之時代氣氛下,卿大夫變成國際角逐中的主角,使原有的宗法秩序被調整、重新定義。血緣不再是實力的唯一保證及衡量準則,兵權、政權、地權的集中宰制往往比血緣更有力。筆者藉第二章檢視晉於西周以下漸漸建立的傳統,諸傳統無疑地成為春秋戰國之際各變化的推手。晉國立國時所承受的夏文化因子、面臨異族強鄰挑戰,使得質樸、重利、崇實、尚武好鬥等心態在三晉蔚為主流風尚。而較接近春秋戰國之交的政治實況則為晉國無公族現象的成立。先是「曲沃代翼」的長期流血鬥爭,接著遇上晉獻公時驪姬之亂,導致公族凋零殆盡。〝無公族〞給了異姓卿大夫絕佳的進身空間,各家輪替執政,終於尾大不掉、反逼公室。第三章中提及卿大夫既長期握權,常為了因應時勢而變革國政,形成了保守、權變兩派意見的對立。筆者引義─利、正─譎、福─禍等觀念,以說明春秋戰國之際大環境和晉國內部處於過渡期,其人物立場鮮明、言論莫衷一是之現象。從獻公時誅逐群公子,到文公時作執秩之法、厲公欲削大夫之權而不得等事,可見守、變相抗轉為變法至上的改換之跡。第三章亦提到時人對時勢之變的猛烈衝擊,則化為那個時代中的極端行動──如暗殺、戮屍、滅族、自殘等。行動背後之心態或為抬高道德,或為震懾對手,但在晉地,則藉極端行動突顯出「理性主義」的重要,因激烈、殘忍是趨近于不理性,且可能危及國家的,故國家以刑、法為制約極端行動的對策。同章「立國、立家的混同」一節是從社會經濟史角度看歷史文化變化。本來晉的中軍執政、郡縣制,均為了要把權力開放給更多人。但上述二制卻變成晉各姓大夫箝制公室的利器,加以田制、稅制的改易亦加深私有化,長久下來,韓、趙、魏三家成了三國,晉國則在分裂後消失。第四章言一入戰國之時,晉既甩脫舊包袱,遂得以大舉變法、用賢,如魏文侯之改革即是一例。文侯用子夏、李克、吳起等人,正象徵三晉人實用功利的國家發展觀點。子夏有孔子以後新一代儒家之特色,李克、吳起、商鞅是前期法家,各以不同論述發揮三晉已有的務實心態。李克主持變法:將法律成文化、平抑物價、土地重劃等措施,領先各國。趙武靈王、申不害的言行,可視為趙、韓兩國向魏國看齊,同採變革以應世變。法家在這樣的功利心態下,於三晉落地生根,當然法家也對功利之心有推波助瀾之效果。三晉歷史文化之變化由上述諸面向而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