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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要」的語法化:以語料庫為本的研究
Thesis

漢語「要」的語法化:以語料庫為本的研究

Huang, Ching Shi
Masters, 國立清華大學, 語言學研究所
2010

Abstract

語法化 語料庫 構式語法 情態意義 競爭 Grammaticalization Corpus Constructional Grammar Modality Sense Competition
本文從歷時的角度搭配著語料庫的使用探討漢語「要」在語法化過程中的三個議題。首先以Palmer (2003) 和Nuyts (2006)的分類為基礎,探討助動詞「要」的情態意義發展。其次為「要」與「欲」自唐朝至明朝的競爭,最後是七個「要類連接詞」的語意及功能發展,以及對「要是」的深入討論。 漢朝時期,「要」發展出真理情態語義,來源應為上古名詞性表示「重要」、「要領」的「要」。判斷情態及義務情態語義發展於南北朝時期,且以後者為大宗。前者的語意來源為同時表示「欲求」及「義務」的義務性情態語義,後者的語意來源為一軸心句式以及四個動詞「要」的語意互動關係。唐五代時期,「要」出現意願性的情態語義,源自表示「欲求」的動詞「要」。其出現的時間較晚應為另一個高頻助動詞「欲」的影響。此外,「要」在三世紀開始常與「應」、「當」「須」、「欲」這些助動詞共現,是因它們都可表示「非實然性」,以及除了「欲」之外,其他三項和「要」在當時期都主要表示「義務」情態語義 (朱 2008)。 自上古到晚唐五代時期,「欲」頻繁地作為表示「意願」的助動詞,但是在現代漢語中它只出現在特定的語境或文本,取代它原本地位的助動詞之ㄧ是「要」。為了釐清兩者的發展關係,本文從許多面向比較兩者,如:情態語義,與另ㄧ助動詞的共現,否定詞,主語的有情性,以及條件標記。統計頻率顯示至晚唐時期,「欲」的語法化程度高於「要」,但之後其功用逐漸被「要」取代,原因有二。一為語言經濟因素:至晚唐時期,由於「要」可以穩定表現義務或意願的情態意義,說話者傾向淘汰幾乎只表示「意願」的「欲」。二為「ㄧ形式對應ㄧ意義」的自然語言原則 (Bolinger 1977)。而「欲」的情態語義由表示「意願」至具判斷性的「未來」的發展過程,可由Diewald (2002)提出的三個語境類型來解釋,且「欲」的主語由有情擴大到無情包含了兩個泛化的過程。 七個要類連接詞中,「要不然」與「要不」在近古漢語和現代漢語間繼續發展為言談標記來表示提議,反詰,或疑問。條件連接詞「要是」的發展為四個構式驅使(coerce)的結果。第一和第二個構式中,「要(是)」與讓步標記「雖」的共現增強了「要(是)」的轉折語意,且與「是」的共現使「要」獲得了「強調」的語意。第三個構式中,「要(是)」可以脫離「雖」而存在,並與一些關連副詞:「乃」、「故」共現,這促使「要(是)」帶出一個推論,並因此可以出現在句首。至明朝時,「要是」已經完全詞彙化成為一個條件連接詞,連接上下語句的「條件-結果」關係。 總體而論,「要」由動詞至助動詞再到連接詞以及言談標記的語法化過程,大致符合了Traugott and Dasher (2002)提出的語意演變的三個傾向,即先呈現客觀的描述功能,再呈現文本功能,進而呈現說話者的主觀態度。此外,也反映了Hopper (1991)提出的一些語法化的特點,如:去範疇化(de-categorization)、新舊並存(layering)、存古性(persistence),以及主觀化(subjec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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