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改善環境品質為現階段政府的施政重點之一,政府除了可從改善產品制程、生產因素之組合、及環境工程等技術層面著手外,亦可從制度面加強改進。近來,經由經濟學家的努力研究,已使“污染者付費”的觀念日益盛行,而就污染者課徵污染稅的防治策略,也頗受經濟學者的肯定。本研究以寡占市場為範圍,探討污染稅制和直接管制這兩種環境政策的各項經濟問題,包括:(1)這兩種環境政策的方法、優缺點、是否具成本有效性、以及在各國實施的狀況等問題的探討。(2)這兩種環境政策在減少污染量及改善環境品質時,必須具備什么條件。(3)以比較靜態分析的方法,探討污染稅制和直接管制的短期均衡效果,對廠商的利潤、污染量的排放、產品的價格、廠商及產業的產量之影響。(4)政府在追求社會福利極大化的目標之下,如何訂定最適稅率及最適管制量。(5)在成本方面,除了傳統上考慮了生產成本和防治成本函數外,本研究將格外重視政策的招待成本,探討執行成本對廠商的決策和政府的決策將產生何種效果。本研究之結論可歸納如下:1.在達到相同的環境品質下,直接管制與有防治的污染稅制,其均衡產量相同,且高于無防治之污染稅制下的均衡產量;直接管制與防治的污染稅制,其均衡價格相同,且低于無防治之污染稅制下的均衡價格。2.在寡占市場下,最適污染排放量較完全競爭市場時為高;最適污染稅率則較低。3.考慮了廠商的規避行為以及執行成本后,最適稅率將小于未考慮執行成本時的最適稅率,配合著執行的努力程度,為達相同之環境品質,其最適稅率將不再是唯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