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為了討論租稅政策對產業群聚的影響,本篇論文架構一兩區域模型,利用對區域內的勞工及廠商採行租稅政策(分別對其中一區域勞工課徵工資稅及廠商課徵從價稅)來討論是否能得到群聚的效果及此租稅稅率與其他參數之關係。藉由幾個特定參數,如:消費在製造業產品支出佔總所得的比例、規模經濟的程度、產品運輸成本的大小來討論均衡時是否會產生勞工及廠商集中於其中一個區域(群聚)或兩個區域並存(不群聚)的情況。經由模型的分析可知:其他條件不變下,隨著運輸成本的增加,欲藉由租稅來產生群聚所須課徵的稅率越高;隨著消費在製造業產品支出佔總所得的比例增加,欲藉由租稅來產生群聚所須課徵的稅率越低;隨著兩區域內產品替代彈性增加,欲藉由租稅來產生群聚所須課徵的稅率越低。雖然可藉由模型分析得知欲產生群聚所需課徵之稅率與其他參數之關係;然而在本文模型設定下,欲藉由課徵租稅來形成群聚所需課徵的稅率相當的高,顯示仍有其他的因素影響產業的群聚而非純粹經由租稅的扭曲,可嘗試將其他因素引入模型當中來討論;另外可在模型中考慮外部性對勞工及廠商的影響,以期能更完整地描述出勞工及廠商的選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