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銀行業購併信用合作社的效率研究 研究生:吳秀敏 指導教授:張寶塔 博士 國立清華大學經濟學研究所 中文摘要 本研究是以資料包絡分析法來衡量主併銀行購併前後一年的效率變。國內主要探討金融機構合併的效率分析大都是以個案研究的方式,或者是財務指標來衡量,而傳統的財務指標法在處理多項投入及多項產出,並無法獲得一致性,某個銀行也許在安全構面上表現極佳,但卻在收益性構面上表現不佳,使得衡量效率上的表現,呈現不穩定的現象。此外,Oral and Yolalan提出其財務指標乃是一項短期指標,並無法正確地反映銀行的長期績效。因此本研究特以資料包絡分析法來探討銀行購併前後績效的變化。 本研究衡量銀行的經營效率是採用中介學學派作法,並以Pearson相關檢定及逐步迴歸法來分析投入及產出變數,本研究所決定選取3項產出變數(非利息收入、放款、投資),4項投入(總存款、資產、用人費用、分行數目)其相關檢定結果,均確實存在顯著的相關性,接下來又由逐步迴歸分析結果中,發現其產出因素在解釋投入因素的能力上皆呈分別達到54﹪以上,而且也達到顯著水準,故以此七項投入與產出因素做為本研究DEA績效模型的評估模式。 本研究的樣本是採用民國86年至88年間有購併信用合作社的十二家主併銀行來進行討論。資料來源都是以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的金融機構財務資料來進行研究。 本研究結果顯示其台灣銀行、中興銀行、板信銀行在購併信用合作社前後一年都為固定規模報酬,均為有效率的銀行。誠泰銀行、高新銀行、安泰銀行、慶豊銀行在購併前為固定規模報酬,購併後卻為規模報酬遞減主要是因生產規模大於最適生產規模而必須要縮小規模。華僑銀行、萬泰銀行、大眾銀行在購併前後均為規模報酬遞減。本研究也指出非效率銀行的投入及產出可改善空間以建議各無效率銀行一個參考指標。華僑銀行、大眾銀行、萬泰銀行在購併前後均為規模報酬遞減,都為一無效率銀行,這些銀行在購併前已為無效率銀行,因此這些銀行應該著重在調整其生產規模及資源整合及管理績效,一昧地趕流行跟隨購併風這是不智之舉,以致購併後仍為規模報酬遞減的無效率銀行,所以銀行在購併前必須要了解自己的資源管理效率、產出的達成狀況以及生產規模是處在何種階段,是否需要進行調整,因此再考慮是否適合購併,這樣才能真正地提高其銀行的經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