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文探討隨機利率模型在選擇權定價上的影響,即放鬆了Black and Scholes 選擇權定價模型中利率唯一已知常數的假設。在文獻上,Rabinovitch(1989)與Amin and Jarrow(1992)則加入了不同的隨機利率模型,而Rabinovitch模型在利率波動大時,與B-S有顯著的差異,Rindell也驗證出A-J模型修正了B-S模型中的時間偏誤。而Duan(1995)基於財務相關資料的波動常具有群聚性,建議採用廣義異質條件變異數模型(GARCH),其結果修正了B-S模型於價外之偏誤。本篇研究將標的物之波動性與利率分別配適特定之模式,導出一選擇權評價模型,即以GARCH(1,1)配合均數復歸過程,用以建構出「廣義異質條件變異數之隨機利率選擇權評價模型」。並以台股指數選擇權與史坦普爾500指數選擇權之實際資料模擬出各種模式之理論值,用以比較加入隨機利率模式與未加入之選擇權評價模型之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