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image
性別平等基本法委託研究案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性別平等基本法委託研究案

昀嫺 林 and 囇莉 黃
2012

Abstract

性別平等;基本法;比較法;性別專責機構
一、 研究緣起我國憲法明文揭示男女平等為人民之基本權利,並已制定多項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從多元面向致力於提升性別人權。然而,我國亟需一部統合諸法之立法精神、保障專責機構運行正當性的性別平等基本法。此部基本法不僅作為連結憲法與現行性別平等法律之橋樑,更能作為未來性別平等相關法規之法源依據。最重要的是,基本法能配合我國憲法中央與地方政府之權責,規劃中央與地方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之職掌與分工。也因此,內政部社會司委託本研究團隊,執行為期一年之委託研究案,目的在於研究三國以上之國外立法例,以擬定適合我國國情之「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條文及說明。二、 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團隊上半年以「比較法」之研究方法,完成日本、南韓、芬蘭、瑞典、加拿大五國之性別平等法制研究。又為了貼近本國社會現況、增加性別平等基本法日後之可行性,本研究團隊下半年採取「焦點團體座談」以及「深度訪談」之研究方法,多方面蒐集國內性別平等領域人才之建言,彙整納入本草案之中。最後,本團隊綜合外國法制、本國法制及諸多先進的建議,草擬了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總說明、條文與逐條說明,作為本研究之主要成果。三、 主要研究成果 本委託研究案之主要成果呈現於本報告第十章。性別平等基本法之主要架構說明如下:一、 明訂本法之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性別人權、實施性別主流化、強化性別平等意識、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實質平等。(草案第一條)二、 參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之宣言、以及聯合國「消除針對婦女之暴力」宣言,明訂本法所稱用語之定義。(草案第二條)三、 確立中央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之主要任務及權責區劃,並於第五條訂定性別平等專責機關之法源依據。(草案第三條至第九條)四、 責成地方政府設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並明訂其職掌。(草案第十條)五、 明列性別主流化之實施工具,要求各級政府積極強化性別意識、發展性別統計工具、及落實性別影響評估。(草案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六、 明訂各級政府機關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業務之經費來源及預算比例,俾利性別平等政策之執行。(草案第十四條)七、 參照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針對多元面向之領域明定性別平等政策之目標。(草案第十五條至第二十六條)八、 明訂人民之性別人權受侵害時,政府有提供救濟途徑之責任。(草案第二十七條)九、 以例示之方式,羅列推行性別平等政策時應特別考量與保障之弱勢群體,俾達成實質性別平等。(草案第二十八條)十、 明令政府應積極與各國政府、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參與國際活動,以保護並促進各項性別人權之實現。(草案第二十九條)十一、 明訂本法施行後,相關法規之制訂、修正或廢止之時程。(草案第三十條)

Metrics

1 Record Views

Details

Logo image